证监会控黄百鸣涉内幕交易 准以20万元保释候审

撰文: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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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今天(2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对商人黄栢鸣(艺名黄百鸣)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其就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获准以20万元现金保释。

2016年1月8日,黄百鸣出席“天马影视文化”周年晚宴。(资料图片 / 符祥定摄)

证监会表示,大约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黄百鸣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而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了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息。

黄百鸣暂时无须答辩,案件押后至2025年3月27日。

证监会控黄百鸣就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百鸣歌》影片截图)

证监会表示,进行内幕交易构成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1条的罪行。

黄获准保释,有三个条件:

(i)缴交200,000元的保释金;
(ii)于所提供的住址居住,并在住所有变更前通知警方;及
(iii)在离港前24小时通知证监会。

天马影视于2012年10月3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并于2015年1月9日转往联交所主板上市。在黄出售其于天马影视的控股权益后,该公司自2018年3月13日起易名为传递娱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