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被指隐瞒卖壳协议 裁定欺诈罪成 定罪翌日已提上诉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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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其儿子詹剑仑,被指在配售可换股票据时,隐瞒秘密的“卖壳”协议,被廉政公署控告串谋欺诈联交所、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两人早前被裁定2项串谋欺诈罪成,詹氏父子被判入狱34个月及37个月。两人不服定罪及判刑,被裁罪成翌日旋即提上诉。司法机构网页显示聆讯暂未排期。

3名被告:詹培忠(75岁,亚洲资源控股大股东)、詹剑仑(52岁,商人)、王蓓丽(65岁,无业)。詹氏父子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诈骗亚洲资源、其董事会及股东,及联交所;王被控一项洗黑钱罪,指她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由亚洲资源发行、本金金额为4,200万元的可换股票据。

詹培忠被裁定两项串谋欺诈罪,被判囚34个月。(凌子淇摄)
詹培忠的儿子詹剑仑亦被裁定串谋欺诈罪成,被判囚37月。(梁鹏烕摄)

案件编号:CACC 1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