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素|新指标今刊宪 PM2.5收紧惟可超标日数由9日放宽至35日
本港空气质素屡遭诟病,政府今日(19日)公布,《2021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并将于3月2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当局建议修订的空气质素指标,包括收紧微细悬浮粒子(PM2.5)的一年及24小时指标,然而PM2.5的24小时容许超标次数,却由每年9日大幅放宽至35日。
健康空气行动政策倡议主任赖嘉梨批评政府建议不合理,亦令大众疑惑,“咁大幅度增加可容许超标次数,但普罗大众每日都曝露喺空气污染中,点解唔严谨啲?”
空气质素指标由2018年起进行检讨,指标修订后的条例草案今日刊宪。根据当局评估结果,建议收紧二氧化硫(SO2)24小时及PM2.5一年及24小时的指标,SO2由现行每立方米125微克,收紧至每立方米50微克。而PM2.5的24小时指标,则由每立方米75微克,收紧至每立方米50微克,惟全年可容许超标日数,却由每年9日大幅放宽至35日。
新指标会影响环境影响评估下,工程会否获发环境许可证。当局指,会为新指标生效前,已获发环境许可证的指定工程项目,提供过渡安排。尚未展开环评研究的新政府工程项目,会将PM2.5的24小时指标容许超标日数,减少至每年18日,比《修订条例草案》所订定,容许超标日数每年35日更为严格。
按照条例规定,政府须每5年最少检讨指标一次。当局亦正开展下一轮指标检讨,以探讨可否进一步收紧指标,检讨将于2023年完成。
赖嘉梨批评,虽然政府收紧PM2.5及SO2指标“睇落唔错”,但形容大幅放宽容许超标次数是“松章”。她称政府咨询期间曾解释,增加可容许超标次数是考虑控制范围以外的区域污染问题。她又认为,市民每日曝露在空气污染中,故指标应更严谨。
她又以澳门为例,指本港与澳门相邻,两者同样面对区域污染问题,澳门的可容许超标次数却定在18日,质疑“点解澳门做到香港做唔到?”赖嘉梨要求立法会议员在审议条例草案时,应要求政府清楚交代放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