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福局拟改善工程呈报机制 罗致光:工期短、雇员少工程纳须呈报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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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问题一向备受关注,劳工及福利局局罗致光今日(14日)发表网志,建议修订《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的呈报机制,将工期短、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纳入必须呈报项目,并建议缩短呈报期限,以令劳工处尽早掌握风险较高工程资料,相关建议将会于本月16日咨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罗致光指,政府分析了近年建造业致命工业意外个案,发现当中约占三分一个案,涉及工期少于6个星期,或雇用工人不超过10名的工程。惟在现行规例下,这些工期短、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承建商毋须向劳工处作出呈报。罗说,有见及此,局方认为需要修改呈报机制,让劳工处尽早掌握风险较高工程资料,及早进行巡查。

劳福局建议修订《建筑地盘(安全)规例》下的呈报机制,将工期短、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纳入必须呈报项目。(资料图片)

劳福局建议改善呈报机制,将工期短、雇员人数较少的工程,纳入为必须呈报项目,并聚焦4类风险相对较高的工程,分别是搭建、扩建、更改、使用或拆卸在大厦外墙的悬空式棚架工程;建造长2.5米或以上隧道工程;建造或拆卸楼宇工程;及任何需要工人在超过1.2米深的坑槽、竖井、坑道或挖掘的空间内工作的建筑工程。

罗致光指,政府分析了近年建造业致命工业意外个案,发现当中约占三分一个案,涉及工期少于6个星期,或雇用工人不超过10名的工程。 (资料图片)

除此之外,劳福局建议缩短呈报期限,由工程展开后7天内,更改为工程开展前,让劳工处能够更早掌握资料。至于吊棚工程方面,因风险相对较高,政府进一步建议工程承建商,须在工程展开3个工作天前作出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