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破坏优品360店还柙候判 官斥莫须有搞破坏 唔知不满啲乜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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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涉嫌去年闯入天水围优品360店破坏,被捕后向警员称:不嬲都唔钟意呢间舖。他否认刑事毁坏,案件今(25日)在屯门法院裁决,裁判官水佳丽指被告以莫须有之名进行破坏,直言不知他不满些甚么,其行为引来居民不便,著被告要好好反省,并把案押后至2月5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感化、社会服务令、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报告,被告期间须还押。

同案少年认罪判劳教中心

被告案发时14岁,他被控于去年2月24日,在天水围天耀商场内,与另一名男子,刑事毁坏一间优品360的店舖,包括把货物从货架推落地,又推跌收银机连八达通机。同案的14岁少年,早前已承认3项刑事毁坏罪,被判入劳教中心。

指被告证供混乱不可信

水官裁决时指被告证供混乱,声称当日下午去打波,但又在区内“行来行去”,与警员的对答又反复不一,认为其庭上供词并不可信。水官又称,被告被捕时与疑犯衣著相似,虽然被告患有自闭症等问题,惟观其作供表现,不觉被告的智力有问题。辩方争议警员应在被告的父母或监护人到场后才发问,并要求法庭不要接纳被告向警员的招认,惟水官认为警员在现场不远地方截获被告后,欲尽快查问的做法合理,裁定被告罪成。

愿向店舖赔偿527元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除自闭外,亦患有脑癫痫及抑郁等问题,小学成绩不佳,亦没有很多朋友,至中学入读特殊学校,才结识到朋友及相约一同做运动。律师指,被告不算聪明,为人内向单纯,非常孝顺,希望能成为咖啡师,又称被告愿意向店舖赔偿527元。

官著被告好好反省

水官即称,经营店舖及发展梦想,需要付出很大努力,并要付出很多金钱和心思,又指被告破坏时无须成本,手一扫就破坏完毕,直言:“我唔知你不满啲乜,完全系莫须有。”她又指被告的行为令居民不便,促他好好反省。

案件编号:TMCC 700024/2020

全港多区的优品260均曾遭受过破坏。(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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