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男女涉刑毁优品360案 两人认罪1囚8个月 官斥行径如黑社会
7名男女前年10月13日“十八区开花”当日,涉在葵芳新都会广场“优品360”扫跌货物,同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其中五旬汉及18岁少年认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此类响应网上号召的破坏行动非单一事件,形容被告行径有如流氓及黑社会,不但令在场者担心,更会使读到新闻的人感到不安。五旬汉被判即时入狱8个月,并须向店舖赔偿逾1100元;另一被告则押后至下月2日听取判刑,以待法庭索取报告量刑,期间还押惩教看管。
7名被告:陈姓女子(17岁)、曾姓女子(17岁)、15岁女生、邹升华(54岁)、14岁男生、林姓男子(18岁)及黄斯曼(18岁);邹报称无业,其余被告报称学生。他们同被控2019年10月13日在新都会广场5楼“优品360”内,无合法辩解与一名身份不明者损毁彩鸥国际有限公司的财产。其中,邹升华及林姓少年认罪,其余被告则押后至下月17日再讯。
优品360要求赔偿7940元
案情指,警方因应网上呼吁示威者破坏某些店舖,当日在新都会广场作出布署。下午3时半左右,身穿黑衣的8人冲入“优品360”扫跌货物,警方立即前往该处,并在店舖内外拘捕7人。闭路电视拍摄到一群黑衣人犯案,“优品360”要求赔偿总值7940.9元。
2019年10月13日,香港多区优品360遭人刑事毁坏。(详看下图)
五旬被告应网上号召加入破坏
两名认罪被告均无案底。邹的律师求情透露,他案发前曾任职老人院护理员及侍应,后来因疫情而失业。其母数年前中风,半边身瘫痪,去年做过手术偶尔会感不适,由邹独力照顾。律师又指,他当日看到网上号召才加入破坏,并无参与组织。他承认自己不智并冲动犯案,为此后悔,承诺日后不会再犯,并愿意分摊赔偿金额。辩方希望法庭先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求情。
17岁被告选择及早承担法律后果
林姓少年的律师则指他案发时只得17岁,现时就读中五,明年将应考文凭试,并称他被捕后无挣扎,且选择及早承担法律后果。
官指参与者刑责亦不轻
裁判官则指,此类响应网上号召的破坏行动非单一事件,背后策划组织的发起人罪责严重,而参与者的刑责不能算非常低;因为若无人参与,即使发起人的计划如何周详,也不能成事。他形容这类破坏行径有如流氓及黑社会,并指此等无法无天的情况公然发生,不但会令在场者担心,更会使读到新闻的人感到不安。尽管被告无案底,判处监禁亦绝对合适。
少年被告须还柙等候报告
裁判官决定先为林姓少年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更生中心、劳教中心以及青少年罪犯评核委员会报告,押后下月判刑,届时再处理赔偿事宜,期间少年须还柙看管。至于另一被告,法庭以一年监禁作量刑起点,被告认罪获减三分一刑期,最终须入狱8个月,并赔偿1134.5元。
案件编号:WKCC31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