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通过鲗鱼涌海滨地皮原址换地 需建24小时开放天桥及休憩空间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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鲗鱼涌海裕街私人持有的临海地皮,发展商早前拟建25层高工厦,令东区海滨长廊“断开”,发展局随后与发展商达成原址换地协议。发展局今日(3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及行政会议通过两幅地的原址换地申请。

发展局指,业权人于发展项目时,需要在重新获批地段范围外兴建公众休憩空间及一条24小时开放的有盖行人天桥以连接海滨地带和鲗鱼涌,新设的设施将由业权人管理和保养。

鲗鱼涌海裕街私人持有的临海地皮,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批准通过原址换地申请。(资料图片)

发展局指,有关的原址换地为取代业权人本来于用地上推展的25层高工业大厦发展项目。在按十足市值缴付地价后,业权人可在重新获批地段,按照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的许可,进行海滨休闲、旅游及商业发展。

根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批准,业权人须在发展有关项目时,在重新获批地段范围外一并兴建合共约6,300平方米、即逾6.7万平方呎的公众休憩空间,当中包括约2,500平方米的新休憩空间、于邻近地点重置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宠物公园,和提升现时约2,800平方米的海滨长廊;以及一条长290米,阔6米、连接海滨地带和鲗鱼涌腹地的无障碍有盖行人天桥。上述设施均会24小时向公众开放。

发展商拟于换地后的地皮改划成酒店。(区议会文件)

业权人负责保养新设休憩用地和行人天桥

有关设施的建筑费用经政府审核后可从地价中扣除。政府将继续管理和保养经重置或翻新后的现有设施;而新设休憩用地和行人天桥则会由业权人管理和保养,详细安排须得到发展局海港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同意。

发展局指,换地方案可从多方面照顾公众利益,包括取代与海滨极不协调的工厦发展,可连接未来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和鲗鱼涌公园;及拟议的行人天桥可改善内陆地带与海滨的通达性,缩短步行距离最多达500米、即约8分钟步程。有盖行人天桥相关的道路工程会按照《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刊宪,让市民在为期两个月的法定期内提出意见。

申请人早前拟建的一条高架行人走廊项目,提供一条南北走向通道。(城规会文件)

取消建25层高工厦 改作5幢大厦

发展商早前拟建25层高工厦,令东区海滨长廊“断开”。发展局随后与发展商达成原址换地协议,以取代该私人地段的工厦工程。发展商其后向城规会提交申请,将换地后的地皮改划成酒店、办公室、食肆、高架行人走廊等用途,合共提供5幢大厦、共400伙酒店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