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空调承办商工程师 涉诱雇主分判31万元订单予自己公司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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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日)落案起诉一名空调承办商工程师,控告他涉嫌欺诈,于分判总值共逾31万元的维修订单予另一间公司时,没有披露自己在该公司有财务权益。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李志伟(40岁),正卓工程(香港)有限公司高级项目工程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正卓是一间为商业客户提供空调系统安装及维修服务的工程公司。其员工须申报,如在任何与正卓有商业交易或竞争的公司,拥有任何财务权益。
被告于案发时是正卓的高级项目工程师,负责评估正卓客户的空调工程订单,及向正卓建议由其员工进行有关工程,或把工程外判予分判商。正卓于2017年9月取得炮台山一幢商业大厦的空调维修工程项目。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间,隐瞒及没有向正卓披露,他在正卓分判予墨曌工程的上述工程项目中所拥有的财务权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正卓聘用墨曌进行有关工程,而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正卓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显示,正卓在上述期间判授六项维修合约予墨曌,总值逾31万元。正卓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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