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女子手球港队教练及两队员 涉骗体院2.8万元训练津贴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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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队一名教练、一名队员及一名前队员,控告他们涉嫌串谋欺诈香港体育学院,伪造队员训练出席纪录,致使体院发放政府训练津贴共2.8万元。3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三(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为叶仕仁(34岁),女子手球代表队主教练;黄颖彤(26岁)及许颖珩(22岁),分别为女子手球代表队队员及前队员。叶仕仁被控3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黄颖彤及许颖珩则各被控其中一项罪名。
涉嫌串谋提供虚假训练资料
廉署调查一宗贪污投诉时,揭发于2019年4月至9月期间发生的涉嫌罪行。
民政事务局于2018年1月推出由体院管理的“队际运动五年发展计划”,以提升香港不同队际运动项目的成绩。由指定体育总会所推荐的运动员,可根据该计划每月获发4,000元津贴,但有关运动员必须在规定训练中,出席率至少达80%。负责管理女子手球代表队的中国香港手球总会有限公司是其中一个指定体育总会。
叶仕仁于案发时是女子手球代表队的主教练,黄颖彤及许颖珩同为该队队员,两人均获手球总会推荐领取上述计划的津贴。
其中两项控罪指叶仕仁与黄颖彤或许颖珩一同串谋欺诈体院,不诚实地递交黄颖彤某2个月或许颖珩某4个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队训练的虚假资料,从而诱使体院根据上述计划,向黄颖彤或许颖珩发放每月4,000元的资助。
余下一项控罪指叶仕仁与另一名女子手球代表队队员串谋欺诈体院,不诚实地递交该队员某一个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队训练的虚假资料,从而诱使体院根据上述计划,向该队员发放每月4,000元的资助。
廉署调查发现许颖珩申请的训练津贴涉款1.6万元,而黄颖彤及上述该名女子手球代表队队员,则分别获发8,000元及4,000元的训练津贴。
民政事务局、体院及手球总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