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10.1冲突非法集结9人案 仅1人表证成立 余下8人获释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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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国庆日全港多区发生示威,黄大仙区更发生冲突,原本控告11名被捕男女非法集结,两名女生早前已获撤控,余下9人的案年亦稍早前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控方并举证完毕,裁判官黄士翔今日(8日)再裁定当中的8名被告表证不成立,当庭释放,只有1名女被告须继续答辩,其案将于明日作结案陈词,并会于2月19日则会进行裁决。

9名被告为:高子晋(25岁,工程师)、甄健辉(22岁,学生)、许忻阳(25岁,公关)、李咏梅(29岁,私家看护)、罗妙霏(24岁,教学助理)、林坤炜(22岁,学生)、钟孝庭(19岁,学生)、15岁男学生及14岁男学生。控罪指,众人在2019年10月1日,在黄大仙凤德道及盈凤里参与非法集结。其中只有私家看护李咏梅的案件被裁定表证成立。

控方指女被告身藏有溪钱

唯一被裁定须就控罪答辩的女被告,决定不会出庭自辩,亦不传召证人,其案将于明日进行结案陈词。控方指她身上藏有溪钱。

案件审讯期间,有作证警员被质疑书面口供与同僚口供几乎一样,疑似有人“抄口供”,但该警员表示没有与同僚讨论案件,亦否认曾“抄口供”。

案件编号:WKCC381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