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经局局长苏锦梁的胞弟涉欺诈案 押客户物业借2千万裁罪成
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胞弟苏锦威,涉任法律文员期间擅以客人的物业,成功向两间财务公司申请按揭贷款,共2000万元,但遭其中一间财务公司发现物业按揭未在土地注册处登记,遂展开民事诉讼。为应付官司,苏锦威涉用假文件聘用律师。苏锦威胞姊最终要自掏千万,为胞弟“填数”。苏锦威和一名前同事被控欺诈等共4罪,法官今(30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时,指苏锦威的辩解匪夷所思和荒谬,遂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并把案件押后至3月3日进行求情。
官指苏锦威辩解匪夷所思
两名被告为:苏锦威(42岁)及苏润余(49岁),同被控一项洗黑钱罪,苏另被控两项欺诈及一项使用假文书的副本罪。
法官在裁判指,控方证人的证供可靠,其中吴箫与其丈夫均指其公司GML,未有指示申请按揭贷款。相反,苏锦威的作供前后矛貭,不可信和不可靠,部份说法更是匪夷所思。
客户被追债 苏锦威称不严重
法官指,苏锦威案发时任职的律师行收到财务公司的款项,该行的律师会向职员查问。苏锦威作供时称,听到查问感错愕。法官质疑,苏锦威未有向客户核实。客户被追债后,苏锦威向客户表示事件并不严重,但又同时自己去处理该笔欠款,法官指苏锦威说法,十分荒谬。
事主无辜卷入民事诉讼
法官裁定苏锦威以假文件,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和聘用律师,令事主的公司无辜卷入民事诉讼。
至于次被告,他在录影会面称是苏锦威求助,要求他提供公司户口接收款项,法官亦不接纳其说法,并指对次被告来说,该些客户是陌生人,质疑次被告贸然处理该1000万元。
法官因此裁定两名被告匀罪成,并把案件押后至3月3日进行求情,期间两名被告须还柙看管。
完成交易却被获转让契
案情指,由吴箫与其丈夫持有的伟章国际有限公司(GML),于2014年中购入坚尼地城Lexington Hill一个单位,并聘用梁家乐律师行处理交易。惟当时在该律师行任职的苏锦威,在完成交易后未将物业转让契交予GML。
于2014年11月,声称获GML授权的苏锦威,向乐天按揭信贷有限公司(乐天)申请按揭贷款,获批1000万元贷款。
借款存入次被告任董事公司
苏锦威其后指示乐天,将款项存入由次被告任董事的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户口。次被告收到款项后,将220万元付予川和实业有限公司,710万元存进苏锦威的户口,以及69万元存进自己的户口。
财务公司发现借贷未作登记
苏锦威曾拖欠乐天的利息,次被告代为偿还38万元。惟乐天之后再被拖欠利息,又发现用作抵押的单位,并未在土地注册处登记法定押记,遂在高等法院兴讼。于2015年3月,苏锦威向黄国康律师发电邮,附载两份看似由GML及吴的丈夫所签署的文件,聘用他们在民事诉讼中作代表。
再押物业多借1千万还款
此外,苏锦威于2015年6月,以GML的董事局会议记录向锦丰财务公司借贷1000万元,该款项后来用作偿还乐天的贷款。惟锦丰只收到3期利息还款,直至2015年10月,苏锦威将一张由其胞姐苏洁儿发出的1000万元本票偿还予锦丰。两被告则于2016年10月遭廉署拘捕。
案件编号:DCCC4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