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收紧查册限制 传媒工会批碍新闻自由 忧披露记者资料
运输署继早前收紧传媒查册限制,本月2日起推出新措施,会通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其车牌资料正被人或机构查阅,被指影响采访工作。特首林郑月娥昨日(5日)出席行会前表示,不认为措施有影响。
壹传媒工会理事长潘柏林今日(6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上称,现有法例规管起底行为,而调查报道目的为公众知情权,有别于起底。他称,运输署措施非常影响记者工作及新闻自由,除可令被查者顺利“拆弹”,亦担心披露记者资料或令他们会被报复。
壹传媒工会理事长潘柏林说,若被查者可获通知,将会有好大防范,甚至有“通风报信’的效果,令他们可于报道出街前,就违规行为作相应行动,顺利“拆弹”。此外,由于通知被查者的电邮上,将载列申请人的名称、申请目的等,潘柏林担心将记者资料披露,会令记者有被报复的可能,甚至人身受伤害。他以721元朗白衣人事件为例,指若记者就他们的车牌查册,“白衣人会否报复记者?”
现有条例足够保障个人资料
他批评新措施影响记者工作,认为现有私隐条例已保障个人资料,而警方亦一直有针对网上起底行动有相应行动。而调查报道有别于起底,目的为公众知情权,“记者监察权贵系正当。”他指,若其他政府部门跟从运输署新措施,担心会影响报道,“点样做第四权?”
他又提到,运输署未有就新措施通知或咨询传媒,亦无法定程序明确指明记者查册可选的用途选项。他说,传媒机构一般由资料搜集员或记者去查册,而现时资料搜集员要冒更大风险查册,需要由记者自行评估风险进行查册。他说,据他所知有不少传媒避查车牌,认为事件影响新闻自由。
▼港台编导蔡玉玲涉因查车牌被捕,传媒界声援▼
警拘蔡玉玲指查车牌不符声明用途
去年11月,曾就7.21元朗袭击事件制作两集《铿锵集》专题报道的港台电视部编导蔡玉玲被捕,指其进行车牌查册时涉嫌虚假陈述,取得有关车主的个人资料后用于不符合声明所指用途,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111(3)条。
事件触发干预新闻自由争议,亦揭发运输署收窄申请用途选项,由“其他,请注明”一项,改为现时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意味其排除及限制新闻采访用途。其他部门亦先后收紧查册安排,入境处于前年收紧出生及结婚纪录的查册规定,规定申请查册时,需获当事人授权,否则要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处审批。事实上,不少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报道均由查册揭发,多个传媒工会反响甚大,批评港府限制记者采访,剥削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