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推查车牌“查册通知” 将向车主提供申请人姓名作防范

撰文: 孔繁栩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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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早前收紧记者查册限制引来争议,运输署日前(2日)推出新措施,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可免费订阅“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当有人查阅其车牌资料时,会获电邮通知申请详情,运输署表明旨在“让登记车主知悉有人经由证明书获得其个人资料,预早作出防范”。
运输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未有回应新措施会否会否窒碍传媒查册或工作,仅称电邮通知会载列申请人名称、申请目的、证明书上所载细节的日期及时间、以及证明书发出日期及时间,新服务推出首两日,共收到14宗申请。

运输署日前(2日)推出新措施,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可免费订阅“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当有人查阅其车牌资料时,会获电邮通知申请详情。(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运输署表示,一直致力平衡公众查阅车辆登记册资料的需要及对登记车主个人资料及私隐的保障,有鉴于证明书上所载的相关个人资料有机会被用作不法/不当用途,亦不时有登记车主就增加其个人资料保障向本署提出诉求,署方自本月2日起推出“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让已订阅此服务的登记车主知悉有人/机构经由证明书获得其个人资料。

运输署:如车主怀疑遭滥用可联络私隐专员公署或报警

运输署补充,有关电邮通知会载列申请人的名称、申请目的、证明书上所载细节的日期及时间、以及证明书发出日期及时间。如登记车主怀疑证明书所载的个人资料被申请人滥用,可联络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或报警求助。运输署强调,上述服务并没有改变现行申请证明书的要求。

运输署指,由本月2日起,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可免费订阅“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截图)
车主需进行登记,始能启动通服务。(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截图)

运输署指明查询车牌目的 不包括传媒报道

署方重申,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上所载的个人资料只应用作与交通及运输相关事宜。市民或商业机构在处理车辆买卖、追讨登记车主在交通意外上的赔偿、进行法律程序等与交通及运输相关事宜,而有实际需要透过证明书核实车辆细节或登记车主身份时,可按既定程序申请证明书。

在申请过程中,运输署会向申请人清楚列明收集其个人资料的目的,当中包括运输署会将载在相关申请内的个人资料,以及该等资料日后的任何变更,告诉有关登记车主;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须作出声明,表示已细阅及明白有关申请的内容,并接受申请内所载的所有条款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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