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邨多名装修承办商违竞争法 合共被判罚款326万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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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安泰邨一期被揭发有装修承办商瓜分市场及合谋定价,多间承办商遭竞委会入禀控告。而竞争事务审裁处法官,早前根据同意案情,裁定六间公司和两名公司负责人违反《竞争条例》中的第一行为守则。法官今(5日)颁下判辞,判该些公司和负责入需支付罚款20万至60万元不等,合共逾326万元。
申请人竞争事务委员会,答辩人冯氏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义兴铁器土木油漆工程、雅阁建筑装修工程公司、兴盛建筑公司、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陶记营造厂有限公司、冯氏机电工程的负责人黄伟铨、联合装饰工程及陶记营造厂的负责人黄富新,以及联合装饰工程的董事张润锦。
首6名答辩人为房屋署装修承办商,被指在2017年5月至6月期间,自行将安泰邨一期的单位分为6组,每间公司分得69至79个单位。他们亦有按协议招揽装修生意,若遇上不属其所分配楼层的客人,会拒接生意,或转介到事先编配的承办商。
法官今在判辞指,接纳冯氏机电没有违反竞争法的意图,其被罚的基础在于它在竞争法下的不作为。法官又指,不认为另外五间承办商是刻意犯法。它们只是依循多年的做法,一时间未能适应法律的改变,因此本案的“合谋”不是精良的设计。法官最终判首6名答辩人,罚款33万至59.8万不等。
至于第七和第八名答辩人黄伟铨和黄富新,法官在判辞指,两人在本案担任重要角色,如黄伟铨提醒多间承办商的单张,不要用划一套餐价,明显是知道竞争法的存在。而黄富新则负责设立电话通讯群组、订立套餐价大约金额及安排印刷单张。法官最终判两人,分别罚款20万和60万元。
此外,法官早前指张润锦,没有履行董事职责,监管其公司以防止违反竞争法,法官指张不适合参与公司管理。法官已判处,禁止张出任公司董事22个月。
案件编号:CTEA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