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通过后首案 投YWCA围标伺服器服务 4公司被判罚款逾710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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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事务委员会于《竞争条例》生效后,于3年前首度入禀,指5间有份竞投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伺服器服务的资讯科技公司,涉嫌围标,协助其中一间公司以最低价赢得标书。其中4间公司去年被裁定违反《竞争条例》,而竞争事务审裁处今(16日)颁下判词,判处该4间公司合共罚约716万元,以及支付约962元的讼费。
五名答辩人为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国电讯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龙国际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21系统有限公司(Tech-21),除新龙国际外,其余4间公司均被裁定违反《竞争条例》。
围标公司另需支付讼费 合共约962万元
竞争事务审裁处今颁下判词,判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国电讯香港有限公司(BT)、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21系统有限公司(Tech-21),分别需支付约239万、273万、185万和18万元的罚款。
此外,首3间公司各需支付约288万元的讼费予竞争事务委员会,而科技21系统有限公司则需支付约96万元,合共支付的讼费约962万元。
案件编号:CTEA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