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律政司收紧出世纸查册 入境处批有传媒公开名人私隐极不理想

撰文: 李颖霖 梁祖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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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去年十月收紧“出生登记纪录”及“香港结婚纪录” 查册安排,要求查册人需得到当事人授权,或提供合理的查册目的、用途供处方审批,有传媒其后申请结婚纪录不获批,引来争议。
入境处今日(5日)就事件回复《香港01》,指咨询律政司后推出新安排,防止出生纪录及结婚纪录遭滥用。处方更批评有传媒翻查社会知名人士或其家人的出生登记、结婚纪录,并公开纪录中的个人资料,令相关人士的私隐受到严重侵犯,形容情况极不理想。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认为,入境处有必要就传媒查册后公开个人资料的说法作出澄清,说明是否指涉新闻活动,还是以其他渠道散播资料。

入境处就去年收紧出生及结婚纪录查册事宜回复,首度批评有传媒翻查社会知名人士或其家人的出生登记、结婚纪录,并公开纪录中的个人资料,令相关人士的私隐受到严重侵犯,形容情况极不理想。(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负责港台节目《铿锵集》7.21事件调查报导的编导蔡玉玲,涉查车牌时作虚假声明于前日(3日)被捕,引起公众关注政府连番收紧查册事宜。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在昨日曾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有关拘捕非针对个别行业或节目。

入境处于去年10月已收紧“出生登记纪录”及“香港结婚纪录” 查册安排,《香港01》向入境处查询收紧查册事宜,入境处回复时指推出新安排已咨询律政司,加强保障个人私隐,防止查册内容的个人资料遭到滥用或不法使用。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在昨日曾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有关拘捕非针对个别行业或节目。(资料图片/陈浩然摄)
入境处回复时特别点名批评传媒,指留意到曾有传媒机构翻查社会知名人士、艺人或其家人的出生登记、结婚纪录,并将所得内容及个人资料公开,令相关人士的私隐受到严重侵犯,形容情况极不理想。(入境处回复截图)

入境处:有传媒曾公开名人私隐极不理想

处方同时特别点名批评传媒,指留意到曾有传媒机构翻查社会知名人士、艺人或其家人的出生登记、结婚纪录,并将所得内容及个人资料公开,令相关人士的私隐受到严重侵犯,形容情况极不理想。

其回复又指,有不少公职人员及市民的个人资料被他人透过翻查不同公共登记册而取得,有关个人及家人资料被公开,因而受到恶意滋扰和威吓。

处方回复表明,根据《生死登记条例》及《婚姻条例》翻查登记纪录,原意是让申请人寻找失散亲属的资料或追查自身家族的历史,或防止重婚,并非为了公开披露该等个人资料,亦非让申请人任意翻查他人的个人资料而设。

《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被暂控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罪,案件将于下周二(10日)提堂。(资料图片/黄金棋摄)

入境处:私隐专员公署认同新安排

处方指,鉴于滥用公共登记册的情况日益严重,在征询律政司后推出新安排进一步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障,以防止出生登记纪录及香港结婚纪录内的个人资料遭到滥用或不法使用,而私隐专员公署亦认同有关安排有助保障出生登记纪录及香港结婚纪录内的个人资料免受滥用。

入境处指,设立出生登记纪录及香港结婚纪录之目的之一,为在合法情况下,用作核证相关人士的身份、年龄、家属关系、婚姻状况等的用途,或供用作法例规定、授权或准许的其他合法用途。如处方信纳申请人的要求与设立有关纪录的目的相符,及发放纪录不会违反《私隐条例》 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会收到领取翻查结果及/或核证副本的通知。

▼铿锵集:7.21谁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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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曾称传媒可以公众利益申请查册

《苹果日报》曾就入境处收紧查册安排,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公署当时引述入境处为只该处尊重新闻自由,传媒可以公众利益为由申请查册。该传媒今年以“核实二人夫妻关系”由,申请查阅结婚纪录以作新闻活动用途,但被入境处以不信纳查册要求与结婚记录设立都获得相符为由拒绝。有入境处职员更曾表示,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原则下,新闻活动并无例外。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认为,入境处有必要就传媒查册后公开个人资料的说法作出澄清,说明是否指涉新闻活动,还是以其他渠道散播资料。(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记协主席杨健兴:入境处须澄清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指,现时不清楚入境处指传媒查册后公开个人资料,是指涉新闻活动,还是以其他私人渠道散播资料,认为处方有必要有关说法作出澄清,否则会误导公众,以为媒体刻意公开私隐。他指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1条清楚列明,任何新闻工作活动皆受豁免:“如入境处指的公开,是在新闻报导中公开,就没有所谓的不理想。”杨健兴又指,现时各部门对传媒报导及收集资料的用途,有不同的理解,或因此造成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