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物理治疗系学生 去年除夕参与非法集会被裁罪成 判更生中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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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物理治疗学系男学生前年除夕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被捕后被搜出剪钳及喷漆。他早前受审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罪成。辩方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呈上由教授撰写的信件求情,并指被告今年5月需要实习,盼法庭以较低的量刑起点判处监禁,以让被告赶及实习。惟裁判官最终采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男被告蔡颂希(20岁)就读理大物理治疗系三年级。他被裁定于前年12月31日,在旺角弥敦道与荔枝角道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及管有2支喷漆。而涉及剪钳的管有物品意图作非法用途的控罪则不成立。
法庭早前索取的报告显示,被告不宜入劳教中心,但适合入教导所及更生中心,两者之中更生中心较为合适。
希望出狱后可实习不必重读
辩方引述3位师长主动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就读的学系竞争激烈,反映其天份及努力,他在校内亦积极推广相关知识,相信他日后会以所学贡献社会。有师长提及被告今年5月需参与实习,辩方呈上钟嘉豪的案例,指该案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而此案的严重性较轻,希望法庭以较短的刑期量刑,判处监禁,以让被告出狱后可参与实习,不必重读。
辩方续指被告有悔意,并形容他热心社会,在良好的家庭背景长大,只是因社会事件而冲动犯案。
官指案情严重
裁判官考虑后称控罪严重,强调被告参与非法集结时携带喷漆,除了可破坏他人财产外,亦可能会鼓动他人犯案。他又根据相关条例,表示按照被告的年纪,法庭应先考虑监禁以外的刑罚,最终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案件编号:WKCC212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