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苗|行会通过准紧急注射疫苗 林郑月娥︰市民有得拣

撰文: 郑秋玲
出版:更新: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港府早前宣布已协议订购三款疫苗,最快一批100万剂下月(1月)到港,为中国科兴生物(Sinovac)的灭活技术生产疫苗。特首林郑月娥今日(23日)公布,与英国阿斯利康(AstraZeneca)达成协议,供应香港750万剂疫苗,即合共2,250万剂,足够香港人口注射两剂。
林郑月娥又公布,行政会议通过为注射新冠肺炎疫苗紧急立法,规例有效12个月。她解释市民并非“无得拣”,市民会有知情权,在步入接种中心时,会知道所接种的疫苗,因此毋须过分担心,已接种市民将可获电子针卡;政府将成立保障基金,向出现严重副作用的市民提供经济支援。

+1

科兴生物100万剂灭活疫苗1月到港

港府与两间疫苗制造商达成协议,各供750万剂疫苗,包括中国科兴(Sinovac)以灭活技术生产疫苗,料最快下月有100万剂到港;由内地复星医药与德国BioNTech合作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料明年第一季到港,首批供应100万剂。

落实购牛津大学研发疫苗 目标供人口两倍注射

林郑月娥公布,今日与英国阿斯利康药厂(AstraZeneca)达成协议,订购750万剂与英国牛津大学共同研发的不可复制性病毒载体疫苗。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共有3间厂商供应,以每次打两针计,合共2250万剂足够港人使用,但港府会继续按原先计划继续寻找第四间厂商,确保疫苗达全港人口两倍。

准药厂免责条款否则“可能买唔到”

林郑月娥表示,新冠肺炎疫苗研发时间比传统疫苗大大压缩,不排除有罕见、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但为疫苗制造商可尽快推出,各地政府准药厂有一定程度免责权,不向制造商申索,或由政府负责赔偿。坊间不少专家认为有关方法合理,政府买疫苗都有相关条款“如果冇,可能买唔到疫苗”,非绝对免责,但若制造商若存在欺诈,产品不良政府可追究。

设保障基金经济支援出现副作用人士

市民担心严重反应,可向当局寻求支援,法律上可追究。她表示,政府将成立一个保障基金,一旦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影响日常生活,专家评估由疫苗引起,基金会提供经济支援,未有透露支援金额,基金需立法会财委会审批成立,政府会尽快向立法会申请拨款。食卫局局长陈肇始补充,基金承担经法律或仲裁金额,亦会向受影响市民预支费用,有关运作机制及细节正研究。

▼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介绍本港访购三种新冠肺炎疫苗▼

+34

同一时间只会有一种疫苗

现时供港疫苗有三种,林郑月娥为之前称市民无得拣解画,“表达得唔清楚,话咩都冇得拣,事实上唔系咁。”她解释,政府接种计划使用哪款疫苗要按组群、环境等考虑,同一时间不会有多于一种疫苗供选择,“医院、安老院、社区中心,好难有多于一款疫苗去拣”。她强调法律规定市民有知情权,市民入接种中心时,会知道当日该中心接种属哪一款疫苗,“可以拣另一个时间、另一个环境先接种”不过非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可供选择。

聂德权︰不可能同一中心摊开疫苗任选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补充,情况不同于检测中心安排,有三个原因局限接种安排,包括未能确保疫苗到港时间,每一种疫苗的处理及保存要求不同,及不同接种处所视乎环境适合负责注射一款疫苗。他指出,首先要是市民自愿接种,视乎疫苗抵港时间先为优先群组接种,表明不可能做到在接种中心将三款疫苗摊出来予市民选择。

接种后去旅行须视乎另一地疫情是否稳定

就接种后是否就可以解封去旅行,林郑形容“唔系咁简单”,指要与外地恢复往来,包括内地或外国,要视乎另一地疫情是否稳定,重申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

▼疫情严峻 社交距离措施延续至1月6日▼

+10

通过紧急立法 设顾问专家委员会

林郑月娥公布,行政会议通过立法第599K章,新订容许可紧急注射新冠肺炎疫苗,规例有效12个月,至明年12月31日止,规例赋权食卫局在紧急情况下,可批准指明用途及接种计划,期间须参考顾问专家委员会意见,由香港医学专科学院主席刘泽星任主席,共11位成员,包括政府防控工作4名专家,稍后公布详细名单。

由于接种计划规模大,疫苗运输存放需周详准备,会交由食卫局负责医学相关工作,公务员事务局负责统筹执行,两局长主持专责工作小组筹备,直接向特首汇报,专家成员包括行会成员林正财、前香港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梁柏贤医生、前卫生署顾问医生曾浩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