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认藏有铁通 官称别无选择 判更生中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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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去年11月10日“八区开花”当日,涉在荃湾携带铁通及参与非法集结,当场被捕。她早前承认非法集结、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辩方今(18日)在西九龙法院指被告循规蹈矩,是次为个别事件,报告认为被告适合入更生中心。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表示,根据控罪并无其他选择判刑选择,遂按照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17岁潘姓女被告承认去年11月10日,在荃湾大河道至西楼角路交界参与非法集结,及携带一支铁通。

报告指被告适合入更生中心,辩方也认为这对被告有帮助。辩方补充道,被告循规蹈矩、认真学习、态度良好,在老师眼中是好学生。从师长的求情信及报告可见,被告勇于承担及改过,并有反省。校方愿意留位,让她刑满后回校重读。

庭上透露被告父亲身体抱恙,被告主动找社工照顾家人,为自己加重母亲负担感到内疚,并希望可尽快重投社会。裁判官指控方以《公安条例》起诉,必须判以囚禁式刑罚,他称似乎也无其他判刑选项,遂采纳建议,判处更生中心。

案情指,当日下午约2时半,近百人在案发一带参与非法集结,有人堵路。警员驱散时,身穿黑衣的被告逃到附近公园继续堵路,及后被警方追捕时扔下铁通。

案件编号:WKCC26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