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私了”的士司机 认受袭前曾向不同政见人士挥酒樽 准守行为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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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在元朗曾遭“私了”的一名的士司机,今(15日)在东区法院承认当日受袭前曾与不同政见人士起争执,并两度挥动酒樽,他原被控两项普通袭击罪,法庭今准他以1000元签保守行为1年,及支付500元堂费。

被告姚兴强(56岁,的士司机)被控于去年9月21日至22日在元朗康乐路两度袭击不知名人士。

案情指,去年9月21日元朗举办政治集会,被告当晚与示威者因政见不合而起争执,被告继而挥动酒樽,及后有人向他掟杂物。后来被告在凌晨时分再挥动酒樽,并打到不知名人士的手臂。

案件编号:ESCC22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