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指《大公报》报道诽谤 要求登报道歉及赔偿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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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指《大公报》于本年6月,发表一篇标题为“乱港头目谋‘著草’ 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的文章,内容诽谤黎,包括指黎计划潜逃离港,违反法庭的保释条件。黎昨(26日)入禀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径控告《大公报》诽谤。除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大公报》再诽谤外,黎亦要求对方赔偿和刊登道歉声明。

原告为黎智英,被告为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和注册编辑贾西平。

原告在入禀状指,《大公报》于本年6月25日,刊登一篇标题为“乱港头目谋‘著草’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原告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被告再发表诽谤原告的行为,并要求赔偿和刊登道歉声明。

原告又指,被告在涉案文章指控原告潜逃离港,以损害其声誉。而被告发表涉案文章前,未有就文章内容向原告核实。

原告于7月3日向《大公报》发律师信,要求对方撤回诽谤的文章、刊登道歉声明和作出赔偿。而首被告于同月22日,透过律师回复,否认指控和拒绝原告的要求。

案件编号:HCA19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