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15人案|黎智英等14人不认罪 分4案审理 首案明年2月开审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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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等共15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多次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并煽惑他人参与。4宗案件早前已转介区域法院,今(18日)借用西九龙法院提堂。区诺轩早前已表示会认罪,而其余被告今称拟不认罪。4宗案件按案发日期顺序开审,料每案需时7至10天,而首案将于明年2月16日开审。所有被告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4宗案件共15名被告:黎智英、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单仲偕、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吴文远、黄浩铭、蔡耀昌以及陈皓桓。控罪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游行。区诺轩将于12月13日作认罪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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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建议作初步聆讯 法官拒绝
辩方早前表示会争议控罪是否合宪,控方今建议4宗案件就部分争议,合并作初步聆讯。控方指,合并处理可让法官听取所有被告的观点,避免案件由不同法官审理而得出不一的裁决,而且结果对众案有约束力,可节省法庭时间。
部份被告对控方的建议无意见,但有被告反对,质疑初步聆讯能否得出有用的结论。而且,有些被告只涉及部分案件,若要求他们出席听取所有陈词,有欠公平。法官高劲修亦觉得控方的方案有如司法覆核,似乎超出刑事案要处理的事宜。
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拒绝控方的建议,并认为把4案分开、由同一法官审理会更好。他最终决定按照案发日期,顺序处理4案,即涉及去年8月18日港岛区游行的案件会最早审理。该案排期明年2月16日开审,另外3案则于同年4月7日、5月17日及8月19日开审。
案件编号:DCCC534-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