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侍应认毁港铁设施囚8月 维修费达110万 官著循其他方式处理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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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港铁站去年9月遭示威者大肆破坏站内设施,其中一名男侍应涉嫌用消防喉及行山杖损毁入闸机、售票机、电视荧幕等,港铁估计总维修费用达110万元。早前申请破产令的男侍应今(1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形容案件是有组织、有规模犯案,判被告监禁8个月。因控方申请的赔偿款项超过裁判法院有权审理的金额,罗官建议控方考虑循其他方式处理。

被告容伟强到港铁站破坏当天,有过百示威者走入车站内破坏。(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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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容志强(30岁)案发时任职侍应。他承认于去年9月6日在旺角港铁站E出口大堂与他人损坏属于港铁公司的6部出入闸机、8部售票机、1部电视荧幕、1部八达通查阅机、1部闭路电视及1支光管。

被告所损毁的财物达26万

案情指,当晚十时左右,约一百名示威者冲入旺角站,有人打破玻璃、闸机等。其中,被告被闭路电视拍下他拉出两条消防喉,向闸机、售票机、电视荧幕及八达通查阅机射水,又用行山杖击打光管和闭路电视。港铁工程部估计事件中维修费达110万,而修理被告损毁的财物亦需逾26万。

称贪玩而犯案

同月11日凌晨,警员在黄大仙巡逻时,凭衣著及外貌认出被告是涉案者,上前拘捕。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后来在警诫会面中承认是闭路电视录影拍到的男子,因贪玩而犯案。

裁判法院只可处理不高于10万的赔偿

控方申请被告就其破坏的设施赔偿,但因裁判法院只可处理不超过10万元的赔偿令,罗官遂著控方考虑以其他渠道处理。

辩方求情指被告已还柙8个月,他明白不应此方式发泄不满,日后若要示威也只会参与和平的活动,如出现暴力事宜会即离开。辩方又呈上求情信及破产管理处的文件,指被告愿意赔偿,会与破产管理处商讨如何赔钱。被告了解会被判监,但盼法庭考虑较低的刑期。

官指事件有组织有规模

罗官形容案件明显是有组织、有规模的大型行动,事件中多人行事,被毁的设施不少。他以监禁一年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获减三分一刑期,最终须入狱8个月。

案件编号:WKCC346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