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营权模式建沙中线 政府出钱 欠监管难防超支
港铁沙中线超支延误严重,过海段起码2021年才能通车,亦有报道引述消息指超支金额高达200亿元,势必成为本港历来造价最昂贵的铁路工程。和过往大部分铁路项目不同,沙中线工程项目采用“服务经营权”模式推展,亦即政府出资,由港铁以受托形式负责设计和建造,及将来以经营权去营运。
除沙中线之外,采用同样模式的项目还有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高铁亦录巨额超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早前在高铁聆讯上承认,高铁经验显示服务经营权模式的问题,为政府带来“深刻的教训”。
过往铁路项目大部分均由港铁自行负责融资,并承担工程风险;在“财政不可行”的项目,政府会以提供上盖物业发展权、豁免股息、定额补助等方式,资助港铁。两铁合并之后,港铁引入“服务经营权”模式,亦即由政府负责出资兴建,项目落成之后,铁路由政府拥有,港铁则要申请经营权营运,并向政府缴交“服务经营费”。
政府早前解释,是否采用“服务经营权”模式主要有六大准则:
政府应否从较长远的角度考虑铁路基建的投资;
政府是否准备投入更多资源,包括人手和现金开支;
政府是否准备承担服务经营权模式 所涉及的建造和营运风险;
对政府财政的影响;
所选融资方式能否让港铁公司有效协调铁路的规划;
新铁路由政府拥有,会否有助铁路网的顺利推展。
不过,高铁经验显示,以此模式推展铁路项目,难以直接监察工程进度,港铁亦曾涉嫌隐瞒工程进度滞后。事后多份独立调查报告均指出,负责监察工程的路政署做法“极不理想”,盲目相信港铁可追回进度,未有及时防止进一步延误。最后高铁超支196亿元,更要港铁派发特别股息,拨款在极大争议中通过。
张炳良曾指,未来会“重新检视应否以服务经营权模式推展未来铁路项目”,形容该次经验为政府带来“深刻教训”,可见经营权模式成效的确有欠理想。
议员炮轰经营权模式如“隔山买牛”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民建联议员陈恒镔批评,以经营权模式发展铁路项目“完全是隔山买牛”,难以监察港铁表现。他又认为在高铁争议已反映该模式可能出现监核问题,但政府和高铁却未有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沙中线出现同样情况。
新民党议员田北辰认为,经营权模式兴建铁路是“先天性不足”,由政府出资,港铁“紧张极有个谱”,直言日后不建议使用该模式兴建铁路。
公民党议员郭家麒则表示,港铁在经营权模式下,在控制成本下几乎“完全不用负责”,“钱就纳税人畀,甜头就港铁袋”,在公共理财原则下不能接受。他又认为政府缺乏铁路专业人才,要监察港铁是“问道于盲”,导致铁路工程超支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