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居民叫示威者安静遭私了 两男女认向事主拳打脚踢候判
科大学生周梓乐于去年11月在将军澳一停车场堕楼,及后不治,有示威者在区内悼念。有区内男居民不满示威者于凌晨时发出声浪,要求示威者安静,从而发生争执。男居民遭人“私了”,被推倒和拳打脚踢,有示威者更用雨伞殴打他。一名无业女子和一名的士司机事后在现场附近被捕。两人今(6日)在区域法院认有份参与事件,承认暴动和有意图而伤人两罪,法官把判刑押后至本月27日。
两名被告:黄鑫才(29岁,女,无业)及陈明贵(59岁,的士司机)。控罪指,两人于去年11月9日,在将军澳富康花园1座外与他人参与暴动,和非法及恶意伤害X(案发时33岁)。
凌晨2时下楼要求示威者安静
案情指,逾20名示威者于案发日凌晨,于案发地点聚集,悼念同月8日去世的周梓乐,期间大叫“香港人加油”和“黑警”。居于富康花园的X不满示威者发出声浪,凌晨2时许下楼要求示威者安静。
事主遭拳打脚踢5至10分钟
示威者因此包围和指骂X,男被告曾抓著X,不让他离开。期间,X被推倒在地,并遭拳打脚踢5至10分钟。有人用雨伞打X,两名被告又分别脚踢X三次,和徒手打他。警方及后扺达现场,示威者散去。两被告在案发地点附近被捕。
X被袭后,头、左膝和左手等有多处裂伤,面、右胸等有擦伤。他留院3天,并获病假至同年12月2月。
事主受袭经过。(详看下图)
事主头部需缝13针
控方庭上播放事发的片段,显示X曾在场称:“真系好嘈”、“我系咪唔洗休息呀,2点几啦。”在场人士曾指骂X,期间夹杂粗口。此外,控方亦呈上X的口供,讲述其伤势。据悉,该口供于上月录取,当中提及X仍感痛楚,并会发恶梦,不能做剧烈运动。
X被袭后,头、左膝和左手等有多处裂伤,其中头皮共缝13针;面、右胸等有擦伤。他留院3天,并获病假至同年12月2月。
女被告称往宵夜而身处现场
律师求情时透露,女被告患有精神分裂,案发时并非受该病影响。辩方又指,涉案的暴动似乎非有计划,而且在凌晨时发生。律师呈上多封求情信,女被告在信中为她的行为致歉。
法官查问女被告居于深水埗,为何凌晨时份会在将军澳,并藏有手套等。辩方解释,女被告的男友和他们的三名子女住在将军澳,她因此熟识该地区,案发时她因为食宵夜而身处现场。
男被告称受环境及酒精影响
男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男被告曾尝试劝在场双方冷静,但不成功,最终受现场环境和酒精影响,才以身试法。辩方亦呈上男被告、其妻子和儿子等人的求情信,男被告在信中称已深感后悔。
法官为女被告索取精神科和背景报告,并把判刑押后至11月27日,期间两名被告继续还押。
案件编号:DCCC 1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