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遭女同事红酒溅污鞋 扯其头发至头皮肿胀 判社服令160小时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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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休班警于今年4月港府实施限聚令期间,在元朗食肆宵夜,期间一名不愿喝酒的警长与一名女警发生争执,警长一度追出店外并扯女警头发,警长早前屯门法院承认普通袭击罪,案件今(10日)在屯门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丽指被告身为警务人员,应树立榜样,对同事亦应多包容,认为被告犯案只因骄傲。她接纳报告建议,判警长社会服务令160小时。
被告梁珏荣(40岁)被控于今年4月19日,在元朗屏会中心外行人路上袭击女子苏伶雅,据悉,被告事后已被停职。
事主敬酒被拒发生争执
案情指,被告与多名同事当晚在元朗一海鲜专门店用膳,女事主向被告敬酒遭拒,事主揶揄被告后,双方发生争执,在坐人士曾把二人分开,并把事主拖出店外,惟被告追出并与事主发生肢体碰撞,更扯事主头发十秒,最后遭同僚制止。事主报警并送院诊治,其头皮痛及腋下有擦伤。被告事后自首,并指事主敬酒时把红酒倒在被告鞋上,他才出手推开事主,又否认曾扯事主头发。
警长梁珏荣饭局上袭击女警经过。(详见下图)
被告称一时冲动
辩方早前求情称,被告1998年入职,20年后升为警长,多次获市民、警队内部及美国执法人员赞许,并获颁多张嘉许状。被告当日被淋湿鞋,一时激动才犯案,又称他会因其愚蠢行为而前途尽毁,或会失掉工作。
官指被告未留手因骄傲犯案
裁判官判刑时透露,报告指被告受家庭及压力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犯案,但被告因事主的红酒弄湿了鞋便大发脾气,医疗报告指事主被扯头发后不止头皮痛楚,并有肿胀,可见被告未有留手,认为被告只因骄傲而犯案。
案件编号:TMCC9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