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饭局上遭女警揶揄 追出店扯对方头发 认罪候判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男警长与9名休班同袍今年4月疑在违反限聚令下在元朗食宵夜,警长不愿喝酒,遭敬酒的女警揶揄,双方发生争执,期间警长追出店外扯女警头发,因而被控普通袭击罪。案件原定今日(27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警长开审前突改认罪。辩方求情称当晚被告遭女警用红酒淋湿鞋,激动下才犯案。裁判官水佳丽却执法人员袭击同袍,,其行为令人困惑,先将判刑押后至下月10日,以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继续保释。

被告梁珏荣(40岁)承认于4月19日在元朗屏会中心外行人路上袭击女子苏伶雅,据报已被停职。

被告扯事主头发10秒

案情指,当晚被告一行10人在海鲜专门店用膳,事主向被告敬酒,但被告拒绝,女方揶揄被告,双方继而争执,在场同袍分开二人,并把事主拖出店外,惟被告追出行人路,与事主发生肢体碰撞,期间扯事主头发十秒,两人再遭同僚制止。事主同晚报警,送院后被诊断头皮痛及腋下擦伤。

被告梁珏荣(左)在屯门法院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保释等候判刑。(林乐儿摄)

指事主敬酒把红酒倒在其鞋上

被告随后自首,警诫下否认犯案,指事主敬酒时把红酒倒在其鞋上,故出手推开对方,并否认曾扯头发。

辩方求情称,被告1998年入职,20年后升为警长,多次获市民、警队内部及美国执法人员赞许,并获颁多张嘉许状。被告不争议曾经扯事主头发,但解释指事主先跌倒地上。裁判官闻言,问其意思是否指被告想扶起事主才会扯到头发,辩方回应可以如此理解,惟控方表明不接纳此说,及后辩方就称被告不欲再就这一事宜争论。

辩方指被告被淋湿鞋才激动犯案

辩方指被告当时被淋湿鞋子,一时激动才会犯案,又称他会因其愚蠢行为而前途尽毁、失去工作。惟裁判官对被告会否失去工作感疑惑,直问:“有冇咁严重呀?唔系事实唔好随便讲。”及后辩方收回此说,解释“只系好大机会咁样处理。”并透露被告收到人事科通知,将要受纪律聆讯,裁判官则谓纪律聆讯与失去工作是两回事。

警长梁珏荣饭局上袭击女警经过。(详见下图)

行为令警队蒙羞

辩方续道,被告对于自己所为令警队蒙羞感到抱歉,望法庭判处罚款。裁判官就问及罚款是否适合,指法庭为了保护执法人员,一般会对施袭者判处严厉刑罚;虽然被告案发时并非执勤,而他不饮酒亦值得赞许,但案情指同袍分隔两人后,被告再追上事主进一步袭击。辩方提及被告曾有一项交通定罪纪录,但已失时效,应视作无案底。

官指执法人员袭击同袍行为令人困惑

辩方及后指被告愿意赔偿3000元,希望法庭考虑判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最终表示,法庭向来重视执法人员安全,但执法人员之间如此容易争执、袭击同袍,行为实在令人困惑。

寄语被告学习谦卑

她续说,尽管事主冒犯到被告,但被告的错误更为严重。法庭寄语被告学习谦卑,又提及案发时有限聚令,当晚的欢聚本身已不合宜,而被告是现场最高职级的警员。就赔偿一事,裁判官指若果金额太过分,法庭不会批准,她需时考虑金额是否恰当,押后处理。

案件编号:TMCC9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