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涉发表煽动文字案 控方求加控罪及转区院获准
人民力量“快必”谭得志摆街站时涉喊“黑警死全家”等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罪,并分成3案提控。他今(4日)就其中一案向,在西九龙法院申请终止聆讯,控方同时亦要求加控他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并称会将3宗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辩方质疑控方加控只为将案转去区院,提出反对。总裁判官苏惠德听毕双方陈词后,批准控方申请,3案同押后本月17日再讯,期间谭继续还柙。
被告谭得志(48岁,网台主持)自上月还柙至今。他所涉的3宗案件,原本共合共13项罪名,包括:6罪发表煽动文字罪,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等。法庭应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本月17日再讯,以待转介文件。
控方代表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辩方代表为资深大律师戴启思。
辩方指煽动罪违宪
谭在其中一案被控5项发表煽动文字罪及1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辩方今就此案申请终止聆讯,指煽动控罪违宪,且控方的指控不够明确。控方则称,已按照程序在相关文件述及提控的基础,辩方提出的宪法争议亦可于区域法院处理。
加控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
此外,控方又申请加控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控罪指,谭今年7月4日在旺角西洋菜街及亚皆老街一带,与不知名人士串谋发表煽动文字,即意图引起憎恨、藐视政府或激起对其的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使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控方案情称,谭当时设街站喊煽动字句,并将咪高峰传给穿黑衣的人呼叫相关口号。
辩方质疑加控罪为将案转区院
辩方质疑控方加控只为将案件转去上一级的法院,反对将该案件转介区院。总裁判官苏惠德听毕双方陈词后,最终批准控方加控及转介区域法院。
另外,控方要求修改所有的煽动文字罪的控罪详情。原本指谭发表煽动文字,只称他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
控方现要求新增多一项意图,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使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案件编号:ESCC954、FLCC1691、FLCC17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