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被加控一项煽动文字罪 周四将到高院申请保释
撰文: 吕乐谦
出版:更新: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今年5月24日在铜锣湾一带举行“健康讲座”期间,有人高喊口号及派发反国安法及国歌法单张。就此事“快必”原被控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等三罪,今(14日)在东区法院再被加控一项煽动文字罪,指他在当天发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憎恨、藐视、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动文字。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以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获法庭批准。此案押后期间快必获准保释;惟他因另一宗须还押,故继续交惩教署看管,但谭将于本周四到高院申请保释。
涉5月在铜锣湾召集未经批准集会
被告“快必”谭得志,47岁,原面对三条控罪,包括被控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的行为,以及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警务人员作出的命令罪,指他于本年5月24日,在铜锣湾东角道与记利佐治街交界举行一个未经批准的集会,作出喧哗或扰扰秩序的行为,意图破坏社会安宁,并故意忽略督察陆嘉永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发出的命令,即解散上述受禁群众聚集。
被加控煽动文字罪
控方现加控他一项发表煽动文字罪,指他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东角道和记利佐治街交界发表煽动文字,意图引起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文字。
周四就粉岭案到高院申保释
保释方面,钱官批准辩方按原有条件担保的申请,但因谭涉及另一宗在粉岭法院处理的煽动文字罪而需要继续还押。他将于本周四(17日) 到高等法院再次申请保释。
案件编号:ESCC 9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