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自愿登记计划至上月底接1450宗申请 5年内拆逾千间违例寮屋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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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展计划中,屡有清拆行动影响寮屋住户。政府早前推出“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并于上月底宣布延长申请期至2021年10月31日,及放宽登记资格。
发展局今日(4日)回复立法会书面质询,截至今年10月27日,地政总署共收到约1,450份自愿登记申请。此外,发展局亦过去5年,于政府土地上的曾拆卸1,030间违例寮屋。

截至2020年10月27日,“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共收到约1450份自愿登记申请。(资料图片)

“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申请期延至2021年10月31日,登记资格亦有所放宽,居于非住用寮屋的人士,如能证明自2018年5月10日或以前,已一直居于该构筑物,便可符合计划的登记资格。发展局指,截至2020年10月27日,地政总署共收到约1,450份自愿登记申请。

“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申请期延至2021年10月31日,登记资格亦有所放宽。(资料图片)

过去5年共拆卸1,030间违例构筑物

发展局数字显示,于2019年新界东两个分区寮屋管制办事处,共有35,476间登记为住用用途的寮屋,近六成位于私人农地上;而新界西的两个办事处,则有32,247间住用用途的寮屋,当中近八成于私人农地。至于港岛及鲤鱼门寮管处,则有3,405间登记作住用用途的寮屋;九龙、荃湾及葵青寮管处有5,271间,而离岛则有6,834间。

而非住用用途的寮屋,2019年于新界东寮屋管制办事处,共有约12.9万个寮屋登记,分布在私人农地与政府土地;新界西寮屋管制办事处则有约14.6万个。至于港岛及鲤鱼门寮管处有2,171个非住用用途的寮屋登记;九龙、荃湾及葵青寮管处有5,530个相关登记;而离岛则有约1.6万个。

如寮屋被取消寮屋登记编号,或未获政府发出牌照或其他形式的批准书,则属违例构筑物。发展局指,过去5年,共有1,030个于政府土地上的违例构筑物被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