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老豆揾仔助起底 电讯公司前职员囚2年 官称须阻吓免仿效

撰文: 林乐儿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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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讯前技术员透过公司电脑系统,窃取客户的个人资料,涉及多名公众人物、现职警员和警员家属。他并把一名督察父亲的资料,给予Telegram专门起警员底的群组“老豆揾仔”发布。技术员早前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等4罪罪成,是反修例运动中首宗涉提供“起底”资料,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的刑事案件。区域法院法官今(3日)判被告入狱2年。

须判阻吓刑罚以免人仿效

法官指警民关系因社会事件变得紧张,被告所为不但对执法人员造成严重心理影响,更对其无辜家属受到极大困扰,法庭须判处阻吓刑罚,以免有人仿效,形成更大、更广泛的影响。

犯案时任职电讯公司

被告陈景僖,33岁。他早前被裁定3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和1项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个人资料罪,这罪是控方首次引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就“起底”行为作出起诉。他原涉1项游荡罪,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案发时在香港电讯任职,现已离职。

一次过失白费4年进修努力

辩方求情指背景报告正面,被告的家人及师长形容被告勤奋上进,性格并不激进,若因一次过失而白费四年修读土木工程高级文凭课程的努力著实可惜,而被告亦在求情信表示后悔。辩方称,被告未有披露所有非法取得的警员资料,望法庭轻判。惟法官最后判被告入狱2年。法庭判刑后,有旁听者喊:“判咗警察未呀?”并叫被告“撑住”。

官不信被告一时冲动

辩方求情引述案例指,不少同类案件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本案被告未有从中获益,并已还柙3星期,盼法庭判处相同刑罚。法官判刑时则谓,被告虽声称一时冲动,想查证资料是否准确才犯案,但其搜查过程并非直接,需用电脑一步步查找,法庭难以信纳他是冲动犯案。

未发布资料仍有外泄风险

法官又提及,其中一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涉及地址,与20名警察及6名警察家属有关,虽然被告未有发布该些资料,但仍有外泄风险。法庭就首两项控罪分别以3个月及12个月作量刑起点,另两罪各以18个月为起点;案中并无减刑因素,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判囚2年。

被告被捕与涉案经过。(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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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徘徊被截查揭发

案情指,有女警于去年9月22日在红磡警署,发现被告疑在警署对面的俊民苑停车场徘徊,并取出电话拍摄,遂通知警员往截查被告,并在被告身上检取三部电话,其中一部电话,曾于同月9日向“老豆揾仔”报料,包括一名姓陈的警务督察父亲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等。

该陈姓督察在被告被捕前,曾遭Telegram群组“老豆揾仔”起底,包括出示其警员编号和住址等。陈父是香港电讯的客户。

曾用公司电脑搜查多人资料

被告案发时为电讯公司的技术员,他被捕后,警方搜查其公司电脑,发现其硬碟内有两个文字档,载有3名公众人物、20个现职警员和6名现职警员家属的个人资料,并发现被告曾于同年7至8月透过公司电脑系统检索有关资料。被告亦曾于同年9月9日,以陈父的住宅电话号码,透过公司系统搜查其个人资料。

觉群组资料不够准确

被告警诫下承认用“电到飞起”的帐户,向Telegram“老豆揾仔”群组报料,因他觉该群组之前披露的资料不够准确,故向对方提供准确的资料。

违背公司的信任

法官早前裁决时指,被告无论是出于无聊,或旨在确认某些资料的准确性,或是认为某些人做法不对而希望别人不与该人来往等,他透过公司电脑系统查阅涉案资料,既非履行职务,亦并无授权,违背公司对他的信任。又指遭起底的陈姓督察,其父亲受心理困扰,感到无助,又紧张自己及家人的安全。虽然随著时间过去而减轻,但部份心理伤害仍存在。

案件编号:DCCC 16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