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设计师藏士巴拿被控 遇截查已表明是工具 罪脱兼获讼费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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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舞台设计的男子去年11月凌晨在旺角被搜出士巴拿、折刀及钳子,因而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他早前否认指控受审,今(9日)在九龙城法院听取裁决。裁判官张天雁指该处无非法集结,涉案物品本身非武器,被告当时已明言该些是工作工具。此外,警员截查时无作警诫,并称“冇需要”,可见无合理怀疑。法庭裁定被告无罪,兼得讼费。
被告张子轩(27 岁)从事舞台设计,他否认于去年11月1日在旺角运动场道金明阁地下外管有一把士巴拿、一把折刀及两把钳。
官指没有证据 被告欲以涉案作非法用途
裁判官指,被告被捕之处无非法集结,只是警员称拘捕他的数小时之前,800米以外的旺角警署有人非法集结。被告遭截查时已表明涉案物品用于工作,案中无证据指被告欲以该些物品作非法用途。
法庭裁定被告无罪后,辩方随即申索讼费,控方则以自招嫌疑为由反对。裁判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认为被告无自招嫌疑,判他得讼费。
案件编号:KCCC5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