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坊商户不满赔偿拒迁 聆案官指无权占用 政府入禀收地胜讼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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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观塘市中心重建项目展开多年,而地政总署本年收回观塘康宁道、裕民坊及观塘道多个私人物业权益。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6个物业的占用人未依期交还单位,并要求收回单位。有占用人不满政府赔偿,要求给时间双方和解,聆案官今(6日)裁定政府胜诉,占用人没权再占用物业。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被告为罗榕带经营的福申洁净公司、许美和经营的安记皮具、董利平、高良滨和林远志。

聆案官指 赔偿应由土地审裁处处理

入禀状指,被告为观塘道、裕华大厦和裕民坊涉案物业的占用人。地政总署于去年5月17日发出通知,收回观塘的相关地段,发展第二期观塘市中心计划。而同年8月17日起,该些物业将属政府。众被告没依时交回单位,故律政司入禀要求他们交回单位,兼赔偿由去年8月18日起,至收回物业的中间收益。                          

聆案官认为,虽然各被告关注赔偿问题,但法庭今日并非要处理赔偿是否足够的问题,而《收回土地条例》已列明赔偿应由土地审裁处处理。 

案件编号:HCA2355-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