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10.1派三名穿绿背心观察员到游行现场 记录警方对传媒安排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定义,新规例下只承认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媒,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传媒,不再承认记协及摄记协证件,自由身记者及学生记者不被认可,措施受到反对。
因应10月1日网上有人发起游行,香港记者协会将派出三名义务观察员纪录港岛区的公众活动,他们将身穿绿色萤光背心,以中立身份记录警方对传媒作出的安排、警队传媒联络队工作时的行为表现,以及现场记者的行为表现等。
贴上“观察员Observer”标签 以中立身份记录
记协指,三名义务观察员分别为记协执委、新闻系讲师及现职新闻从业员,他们将于10月1日到港岛区公众活动现场进行记录。三人将身穿萤光绿色背心,贴上“观察员Observer”的标签,将以中立的身份在公众活动现场记录警方对传媒作出的安排、警队传媒联络队工作时的行为表现,以及现场记者的行为表现等。
观察员可能利用拍摄器材录影或访谈,以记录发生的相关事项。观察员记录的材料将用于、但不限于记协内部研究或法律诉讼的资料。有关材料的阅览权只限记协执委会或经执委会授权的相关人士。
记协指,连日来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多次开腔,声称修改传媒代表定义主要针对“穿黄背心任何人记者”,当中部分人会攻击警务人员,对他们构成危险,亦有部分人阻碍警方执法,甚至抢犯等。记协指,所提及事件资料并不完整,亦缺乏确实证据;而警方近日亦多次在公众活动中,将记者围在封锁线内大规模搜查,阻碍采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