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七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 全部不出庭自辩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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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全部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资料图片)

“七警”涉嫌于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在金钟龙汇道变电站疑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一案,今(8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表证成立,七名被告不会出庭自辩亦不会传召任何辩方证人,案件将押后至12月5日作结案陈辞。

法官今早亦裁定将第五被告及第六被告陈少丹及关嘉豪被认出的证供可呈堂。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