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被告上司无法在关键暗角新闻中认出首被告黄祖成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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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涉嫌在金钟龙汇道变电站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案续审。警司陈惠明今出庭作供,他案发时是案中官阶最高的被告,即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的上司,陈称案发后被警察投诉科要求他在涉案新闻片段及照片中认人,他认出相中人为首被告黄祖成,但在关键证物,即暗角打人片段上,则认不出黄有出现。他并指案发后曾在办公室遇见黄,并记得黄当时面露疲态。

首被告黄祖成被上司在新闻片上认出。(资料图片)

陈称他现时任职西九龙总区刑事调查科高级警司,今年3月11日,他应警察投诉科要求,为涉案新闻片及照片认人,陈亦分别在两段新闻片及一张新闻照片中认出首被告。但无线电视拍得全程的暗角片段中,却认不到被告。

陈在接受辩方盘问时,被问及首被告黄祖成会否在案发时获发警棍时,陈指需视乎同事获分配的工作是否需要警棍,但他指,他不知道黄当天是否获发警棍。辩方再问黄所属的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在当天的行动中是否获发凤凰警棍时,陈直言:“我唔系好知咩叫凤凰警棍。”而他在案发后的早上9时,曾在部门的办公室见到黄,而黄当时面露疲态,又指黄当天通宵工作。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