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拆局】本土派恐一网打尽 刘小丽命悬一线
人大释法在一片争议声中通过,北京不惜出动“杀手锏”也要封杀港独份子,当中更首次表明“提倡民族自决也是港独”,大有把本土自决派一网打尽之势。
事到如今,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被禠夺议席,已经毫无悬念,而昨日被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狠批宣誓时“非常不庄重”的刘小丽,要保住议席的机会亦可谓“冻过水”,而影响最深远及震撼的,是连其他自决派如罗冠聪、朱凯廸等亦或受牵连,今次释法势必大大压缩本土派的生存空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通过《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当中列明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宣誓,否则会被视为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相应公职资格。至于何谓“真诚、庄重”,释法的文本没有提及,但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解释说明时就指,宣誓人故意以行为、语言、服饰等方式违反宣誓仪式,应该认定有关行为不符合宣誓形式,从而认定宣誓无效。
刘小丽上月首次宣誓时,以极慢语速读出誓词,全程花逾10分钟,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其后裁定宣誓无效,刘小丽上周虽成功重新宣誓,但早前有市民申请司法覆核阻止其宣誓,令她能否保住议席出现变数,今次人大释法更令她保住议席的机会“冻过水”,而问题关键在于释法的“追溯期”。
释法适用于刘小丽案
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记者会指出,释法是阐明法律的规定和本意而非重新立法,效力在法例生效时便存在,终审法院已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只是对个别案件的豁免,不是说解释从公布时才有效力。李飞言下之意,等同说人大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是“自古以来已存在”,有政界中人认为,这等同为取消刘小丽的议员资格“开绿灯”。
律政司长袁国强在政府记者会说得更白,指已判决的案件不受释法影响,除非仍有上诉过程,《基本法》第158条第三款对此已有清晰规定。政界分析,刘小丽的司法覆核案件仍未有开庭及判决,法官须因应今次释法处理相关诉讼,若根据最新释法内容,刘小丽被禠夺议席的机会相当大。
今次释法一石激起千重浪,显然不止针对青年新政两名港独派,更有把自决派一网打尽之势。李飞在记者会批评“煽动民族自决也是港独”,指有些人想推翻中央,以各种包装想架空人大,只是没有明言港独,矛头直指一众提倡“港人自决”、“民主自决”的立法会议员,包括罗冠聪、朱凯廸、姚松炎等。
朱凯廸在宣誓时虽按规格宣誓,但宣读完誓词后,他大叫:“民主自决,暴政必亡,反对梁君彦做主席!”作为香港众志主席的罗冠聪曾在电子传媒公开称,香港众志要争取港人自决,香港人有能力决定香港未来主权。
自决等同港独 自决派随时受法律挑战
有建制派人士指,李飞首次把“自决”等同“港独”,显示北京不欲有人以各种口号混淆视听,若自决派在议会内宣扬自决理念,对北京而言,只是一种“暗独”,本质上与“港独”没有分别,他们随时受到法律挑战,步刘小丽后尘。
更甚者,主张自决者如香港众志黄之锋、黎汶洛,将来要参选立法会也必受今次释法限制,可以说,今次李飞对港独定义的讲话影响深远,近年急速冒起的本土派,生存空间会随著释法而被大大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