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涉泊车在警防线前 被裁定阻差及袭警罪成 即时还柙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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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引发连场示威活动,一名的士司机涉将的士横泊在旺角弥敦道,图阻警方推进防线,他否认阻差办公及袭警罪受审。裁判官认为,虽然司机曾喝酒,但非醉至不能构成犯罪意图,而且他将的士泊在警方面前,为生事及故意制造麻烦;虽然现场拍得的片段未有拍到袭警过程,但片中所见司机上半身的动作,与踢了警员两下的动作脗合,裁定他两罪罪成,司机即时还押。案件将于10月12日判刑。
被告张锦运(66岁)否认于2019年7月7日在旺角创兴广场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高级警司及高级督察,以及袭击一名警长。被告另早前已认呼气中的酒精浓度超标罪。
官指被告态度嚣张
裁判官裁决时指,被告前往现场时知道正发生社会运动,他事发时故意不理会警员指示,态度嚣张,不必要地大声说话。他将的士停在马路阻碍警方,令警方要绕过的士才可前进,令警员执行任务时更困难,也不按警员指示交出车锁,令涉事警员的工作更为困难。
吵架有文有路反应并不缓慢
虽然被告辩称他醉酒,无法构成犯罪意图,但被告与警员吵架时“有文有路”,反应并不缓慢,认为他虽然曾喝酒,但并非醉至无法构成犯罪意图,更认为被告泊的士在警方面前为生事及故意制造麻烦。
被告上身动作与踢警脗合
至于袭警罪,裁判官认为虽然没人目击过程,而现场拍到的片段,虽然未有正面拍到袭击的过程,但根据片中所见被告上身的动作,认为与其踢了警员两脚的动作脗合,故裁定被告两罪罪名成立。
控方透露被告过往有多项案底,包括冒警、浪费警力等。辩方称被告事后已戒酒,并寻求社工协助解决情绪问题。裁判官先为他索取背景报告再作判刑。
案件编号:KCCC273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