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涉用伞袭警及藏喷漆 罪成囚5个半月 官称以港为家须守法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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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于去11月2日发起中环集会,22岁设计师涉用雨伞袭击高级督察头部,兼管有2罐喷漆,被控袭警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经审讯后,他今(11日)被裁定两罪罪成。裁判官认为被告有意图用喷漆进行涂鸦,斥他自私、不顾公共秩序,部分字句充满仇恨、渲染暴力,破坏及分化香港,又著被告反省,若他仍以香港为家,日后必要守法,判被告判囚5个半月。
被告张俊文(22岁)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中环砵典乍街袭击高级督察韦鉴洸,兼管有2罐喷漆,意图损坏财产。
示威案量曾增加起刑点
裁判官郑纪航判刑时引述水樽袭警案例指,该案虽然判监禁4周,但现时示威者袭警的事件数量增多,事件愈趋严重,认为判监4周阻吓力不足,并以50日监禁为量刑起点。
认为被告没有悔意
至于被告管有2罐喷漆一罪,郑官指当时中环一带,有人堵路、破坏店舖、涂鸦等,被告有意图用喷漆进行涂鸦。郑官斥被告自私、不顾公共秩序,令井井有条的街道涂鸦处处,需要政府及义工花费资源修复,部份字句充满仇恨、渲染暴力,破坏及分化香港,案件严重,而被告没有悔意。
郑官就两罪判他即时监禁,在判刑后,他劝勉被告要自我反省,洗心革面,若他仍以香港为家,日后必要守法。
官不信被告当日无参加集会
郑官在裁决时,信纳警员的证供,并认为被告自辩时大话连篇、前言不对后语,不相信他当日没参加集会,虽然被告声称当时只想尽快返家,却用了6个小时也未能返家,不相信他的说法。同时被告全黑打扮,属暴力示威者装束,认为他有机会便会用喷漆涂鸦地板、指示牌等。
案件编号:ESCC246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