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外号“女村长”毕慧芬被指有份掘砖 否认暴动开审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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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大年初二旺角爆生骚乱,外号“女村长”的毕慧芬涉在期间掘砖及将纸箱掉进火堆,因而控两项暴动罪。她否认控罪,案件今(4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在开案陈词中透露,毕慧芬在警诫下承认曾帮人掘砖,但否认掟砖,亦承认曾将纸箱掉进火堆。

女被告毕慧芬在区域法院否认两项暴动罪。(林乐儿摄)

被告毕慧芬(22岁)被控于2016年2月9日分别在西洋菜南街及鼓油街交界,并在鼓油街及弥敦道交界参与暴动。

控方开案陈词指,2016年2月8日傍晚至2月9日凌晨旺角区发生骚乱及暴动事件,大批群众猛烈冲击及攻击正在执行职责维持公共秩序的警务人员。

控方指片段拍得被告手持砖块

控方指,被告在2月9日凌晨在西洋菜南街的麦当劳外掘起行人道的砖块,被告身旁亦有多人掘砖,期间部份人与被告交谈,亦有片段拍得被告手持砖块。同日凌晨3时50分,有100至150戴口罩人士在山东街近西洋菜南街聚集,期间不断有人向警员掟硬物,包括砖块,而稍后时间5时12分亦有人于鼓油街近南洋菜南街向警员掟砖头及杂物。路政署事后维修受损行人路花费13000元。

人群间有一个火堆

控方续指,当日凌晨5时45分至6时,警方在鼓油街与弥敦道交界设立封锁线,有200人在该处聚集,而在警方封锁线及人群间有一个火堆,期间有人向警方掟砖,亦有新闻片段拍到被告将物品放进火堆。由于人群持续攻击,一名警长的左眼眼角、左前臂、右小腿及右膝被砖块所伤。

被告后来于同年7月7日被捕,她在警诫下承认曾帮人掘砖,但否认曾掟砖,亦承认曾将纸箱掉进火堆。

案件编号:DCCC5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