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女村长”毕慧芬称任“炒散” 未获取消宵禁令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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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参与前年大年初二的旺角冲突,人称“女村长”的毕慧芬,被控暴动罪,案件今(24日)于区域法院提堂。被告申请修改保释条件,希望法庭取消宵禁令,让她可于晚上工作。法官拒绝其要求,但称若被告取得工作证明,可随时再申请。被告会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押至九月十一日。

女被告毕慧芬被控暴动罪。(林乐儿摄)

法官询问被告有没有律师代表,毕呈上入院证明,指早前就医,未能申请法律援助。法官指希望她可找律师代表,将案件押后至9月11日。

申请取消宵禁令被拒

毕续要求修改担保条件,希望以每星期到青衣警署报到三次,代替宵禁令,让她可于晚上工作。法官查问毕的职业,她回应饮食业,后补充是“炒散”。控方反对毕的要求,指早前在裁判法院已要求她提供工作证明,惟她未能出示,故仍虽受宵禁令。法官最终拒绝毕的申请,但指她若能提供工作证明,可随时向法庭申请更改担保条件。

毕于庭外又指,若然政府要旺角行人专用区“杀街”,将入禀司法覆核。

案件编号:DCCC5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