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员袭便衣警不满判囚两月 官指其动作如日本武士道 拒绝减刑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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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理员于去年国庆日在港铁太子站外贴文宣,期间用金属棍打便衣警手臂一下。她早前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被判囚两个月。护理员不服判刑提出上诉,惟高等法院法官潘敏琦今(2日)审理时称,上诉人在现在的社会气氛下,把文宣带到太子站贴,怎会料不到会面临不礼貌的对待,又形容她持棍冲向便衣警挥击动作有如日本武士道,即驳回其上诉,护理员须即时入狱服刑。
上诉人蔡妙儿(56岁, 护理员)承认于去年10月1日在港铁太子站B1出口外袭击罗国威。她于本年5月被判囚后,准以1000元保释以等候上诉。
曾反对控方播放影片
律政司代表要求潘官观看涉案整段影片,指片段显示上诉人当时行为刺激现场人士。而上诉人反对观看整段影片,指上诉人被捕后其他人的争执,并非上诉人承认的案情内。
指上诉人陈辞太幼稚
惟潘官指,法官非住在象牙塔,会知道现时的社会氛围。潘官又指,上诉人居于屯门,却带同金属棍等到港铁太子站外张贴文宣,怎会料不到会遭他人指骂。潘官坦言:“呢个陈辞太幼稚喇。”
冲前动作如日本武士道
上诉人律师续指,有人踢上诉人的文宣,惟潘官反问:“咁就要被人打?”又称案中未见有挑衅。潘官又指,上诉人在案发时冲前,如日本武士道,把金属棍当作武器,举起并猛力施袭。
法官即日驳回上诉后,表示将会之后颁发判辞,解释理据。
事主提同僚小心却遭袭击
案情指,上诉人于案发日在太子港铁站外的行人路张贴海报,罗与另一名同僚约于下午一时半巡至该处时,因地上的文宣差点滑倒,遂提醒他人小心。此时,上诉人激动冲向罗,并用金属棍打罗的左手臂,令他触痛及红肿。
案件编号:HCMA1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