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物管协会:有大型物管全数回馈业主 包括减管理费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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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第二期保就业计划时,要求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收到第二期补贴后,需向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回馈至少8成补贴金额。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会长陈志球今天(20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一般大型物管公司与业主的合约属实报实销制,员工薪金实际上由业主支付,保就业的补贴等同额外收入,因此不少大型公司在申请第一期保就业计划后,已回馈了业主,甚至回馈全数补贴,不止八成。

陈志球(左三)指,不少大型公司在申请第一期保就业计划后,已回馈了业主,甚至回馈全数补贴,不止八成。(资料图片)

陈志球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部分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已于申请第一期保就业计划后,回馈了业主,甚至回馈全数补贴,不止八成,回馈方式包括减管理费、资助维修费、拨入管理费营运基金等;他认为回馈比例定于80%属合理。

若不申请与计划或遭业质疑

被问到既然员工薪金由业主支付,物管公司为什么仍申请保就业计划时,陈志球解释,部分物管公司员工并非于前线做管理工作,而且若不申请,或有业主质疑为何不申请;另外,中小型的物管公司与业主的合约非实报实销,而是“包数”制度,物管公司投标时无预计因应疫情,而需投放大量资源做消毒等工作,现时开支增多,保就业计划对他们十分有帮助。

有确诊者住在百福花园,物业管理派员为大厦消毒。(资料图片 / 李泽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