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正在或被要求放无薪假的员工 不会计入承诺受薪雇员人数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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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持续,政府昨日(18日)宣布,“保就业”计划第二期将于8月31日展开申请。
政府今日表示,正在或被要求放无薪假的员工,不会视作有支薪雇员,因此亦不会计入“承诺受薪雇员人数”。发言人又指,“保就业”计划代理人会抽查雇主作实地视察,包括“承诺受薪雇员人数”为零的雇主,未来一星期会抽查另外超过60间这类属较高风险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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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申,在“保就业”计划下,所有领取第一期工资补贴的雇主已作出两项承诺,包括在补贴期内(即6月至8月)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总数,不能少于今年3月的雇员总数(无论当时是否有支薪),否则雇主须向政府缴付罚款;另外,必须将领取的工资补贴,全数用于支付员工薪酬,不得作其他用途。

发言人提醒雇主,正在或被要求放无薪假的员工,并不会视作有支薪雇员,因此亦不会计入“承诺受薪雇员人数”。

抽查36间“承诺受薪雇员人数”为零雇主

发言人又指,“保就业”计划代理人正抽查雇主作实地视察,至今已抽查241间雇主机构,当中包括36间“承诺受薪雇员人数”为零的雇主,未来一星期会抽查另外逾60间这类属较高风险雇主。
 
此外,“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共收到407宗举报,个案主要涉及于补贴期前或内,无理减少员工人数、辞退员工、不适时发放工资或减薪,以及疑似公司倒闭或转换经营者。秘书处至今分别向劳工处转介了52宗举报或投诉个案,劳工处已跟进并接获其中12宗有关雇佣权益的申索声请,主要涉及被短付终止佣雇金、工资纠纷或被雇主单方面更改合约条款,当中四宗经劳工处调停后雇佣双方达成和解,另外六宗需交由劳资审裁处寻求司法仲裁,余下两宗个案仍在处理中。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早前召开记者会,交代“保就业”计划第二期细节。(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已邀惠康百佳下周商讨构思

对于要求连锁超级市场惠康及百佳于接受第二期工资补贴期间,回馈顾客及惠赠非政府机构及弱势社群,发言人指,创新办已邀请相关机构于下星期商讨落实有关承诺的初步构思,并会要求机构在提交第二期申请时,同时提交建议书,以供审视。

此外,就要求申领第二期工资补贴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须承诺向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回馈至少八成工资补贴金额,政府发言人指,注意到社会各界大致欢迎这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