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疑遭强吻|陈称被软但唔湿东西碰面 施袭者逃走遗下1鞋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去年到筲箕湾“巡区”时,疑遭陌生中年男子强吻右脸,男子因而被控非礼罪,案件今(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陈淑庄出庭供称,当时她正与同事等候过马路,突然感觉到右脸被人用“软但唔湿”的东西触碰,她反应过来后看到被告,在场有街坊即大叫:“非礼呀!”陈即与另一人用力抓著被告,被告仍挣脱跑走,并遗下一只波鞋。
被告樊家豪(39岁),报称无业,被控于去年8月23日在筲箕湾道逢源大厦地下外非礼陈淑庄。
右鼻翼与右唇间被人触碰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今出庭作供,她忆述事发当日巡区后打算与同事吃晚饭,惟在涉案地点等候过马路时,突然感到右鼻翼及右唇间被人触碰,她形容当时感到“软但唔湿”,而该人及后又撞了她一下,她反应过来后望见被告,被告当时与她十分接近。
有街坊大叫非礼呀
陈及后开始听到有人喊:“你做乜嘢?”她因担心被告逃走,于是用力抓著被告的上衣,街坊此时开始喊:“非礼呀,非礼呀!”另一女街坊出现与她一起抓著被告。被告此时突然跪下说:“对唔住呀,你原谅我啦。”
被告被制服时只穿一只鞋
陈称,虽然她与女街坊抓著被告,但终被他挣脱,被告之后沿柴湾道逃跑,她开始追著被告前,看到地上有只波鞋。被告遭警方制服后,陈看到他只穿着一只鞋。
陈形容当时环境不及其心乱
辩方盘问指出,涉事地点当时正有市民举办名为“香港之路”的人链活动,当时有为数不少的市民手拖手,陈确认并承认等候过马路时,马路对面有不少市民,她称没印象被告触碰她后曾说:“唔好意思。”被问到当时情况是否混乱,陈直指不觉环境混乱,反指“个心乱啲”。
陈脱高跟鞋在庭内度高
辩方在盘问期间又称,由于本案涉二人高度相距的争议,一度要求陈与被告平排比较高度,惟裁判官认为基于控罪性质,不想二人太过接近,裁判官建议二人可分别在证人台旁量度以比较高度。陈最终脱下高跟鞋,在证人台旁的墙边量度高度,并由书记以便利贴在墙上作记录。
证人见被告趷高脚亲陈
当时与陈同行的同事梁静友则供称,他目睹被告事发时突然冒出,“趷高脚”亲了陈右唇一下,当时他感到十分错愕,而陈及后则叫他报警。
控方举证完毕后,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聆讯午续。
案件编号:ESCC7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