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巴基斯坦裔男生用垃圾堵路 准签保守行为2年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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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裔17岁男学生去年12月在旺角的警民冲突中用垃圾堵路,被追捕后承认犯案,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案件今(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被告自签1000守行为2年,期间不得干犯涉暴力及刑事毁坏的罪行,并撤销控罪。
被告NASAR(17岁)承认于去年12月8日在旺角亚皆老街与染布房街交界放垃圾阻碍交通。他同意案情后,控方申请撤回控罪。
案情指,当晚有示威者在旺角设路障及扔汽油弹,警方扫荡期间于11时半左右见被告与他人沿旺角道逃走,追截后从被告搜出口罩和手套。被告在警诫下供出用垃圾阻塞交通。
案件编号: WKCC14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