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涉铁锤袭飞虎队员 警员认影片未见有人堵路 直认解释唔到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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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反修例运动期间,一名少年涉挥铁锤袭击追截他的飞虎队警员,令其右肩骹位受伤,少年否认袭警,案件今(29日)于屯门裁判法院续审。辩方律师盘问当日在场的一名警员时指,该警员供称当晚案发现场有黑衣人堵路,惟现场影片却显示并无堵路情况,警员看后亦同意说法并回应称:“我解释唔到。”

被告告姓李,16岁,于成人法庭受审。他否认一项袭警罪,指他于去年10月7日在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屯门乡事会路交界,袭击隶属飞虎队的警员X。

看片段后认无人堵路

警员陈国强供称,当晚有黑衣人在案发一带堵塞马路,但看过涉案录影片段后同意片中无人堵路。辩方质问何以说出有人阻塞交通时,陈则表示:“我解释唔到。”。就他在警诫供词上写上“明白”两字,陈解释他不是调查的警员,只负责警诫。

指陈曾说:警察话有就有

辩方续道,被告母亲抵达警署后,陈向她称其儿子袭警,更说:“警察话有就有。”律师指陈想威吓被告母亲令被告不敢多说。律师又指被告录口供时曾表示没有打人,又说涉案铁锤并非他拥有,却遭陈警告少说话。陈否认说法,并且不同意被告在警车及警署曾要求见医生。

书面证供未提检取帽子

辩方质疑警员的书面证供没有提及检取了一顶帽子,与庭上说法有出入。警员称:“可能喺文字上记录得唔清楚。”他否认书面证供与庭上供词不符。至于当时便装执勤的衣著,陈回应只记得是深色短袖上衣,不肯定是否穿黑色衫。辩方及后追问他为何没有说出戴上头套及面巾,陈回应没有印象。

审讯下午续。

案件编号:TMCC7000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