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开会讨论戴耀廷去留  学生校委:表决具争议冀谨慎决定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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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校委会今日下午5时举例定期会议,议程包括讨论“占中三子”之一、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教席去留。教务委员会早前向校委会提交报告,认为戴涉及的占中案影响大学声誉,构成行为不当,但并不构成解雇理由。
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成员李梓成在开会前表示,今次表决具争议性,难有先例可循,亦面对社会各界压力。他期望其他校委成员尊重师生共治,谨慎作出决定。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去年被判囚16个月。(资料图片 / 余俊亮摄)

校委会成员、港大深圳医学院院长卢宠茂、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港台前广播处副处长戴健文等先后步入大楼。张达明半小时候离场,称因协助戴处理事件,因利益冲突而避席。

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成员李梓成在开会前表示,期望其他校委谨慎作出决定。(胡家欣摄)

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成员李梓成在开会前会见传媒表示,今日是《国安法》下大学能否守护院校自主及学术自由第一仗,坦言今次表决具争议性,难有先例参考,亦面对社会各界的压力,甚至影响深远,可以成为国际博弈的导火线。

他指,预估今日校委会将有三个讨论结果,一是等候戴耀廷占中案上诉完结后再决定;二是信纳教委会建议,即虽认为戴行为不当,但不建议解雇;三是经充份讨论后,不接纳教委会决定。他明言不希望大学解雇戴耀廷,亦期望校委基于师生共治,谨慎作出决定。

港大去年6月成立“探讨充分解雇理由委员会”(Committee of Enquiry into Possible Good Cause),调查戴耀廷的终身教席去留问题。据悉,委员会经过逾半年的讨论,再经由教务委员会审议,最终认为戴耀廷在占中案的行为令大学声誉受损,涉及行为不当,但未构成一个好的解雇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