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会明决定戴耀廷去留 学生会促勿推翻教委会保留教席建议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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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三子之一的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去年被判16个月,据了解,港大教务委员会认为戴影响大学声誉,构成行为不当(misconduct)的指控成立,但并不构成解雇理由,港大校委会明日(28日)开会议决定其去留。
港大学生会今日(27日)向教务长递信,认为教委会作为港大于学术范畴拥有最高权力的架构,校委会不应推翻建议,否则重演2015年副校任命风波,定必会全面冲击港大院校自主,学生会会视乎明日最终决定再作出下一步行动。
港大学生会今日发公开信,由教务长代收,信件指出,戴耀廷授过去为民主进程付出竭力争取真普选,学生会绝不认为戴副教授因追求民主制度而被吿是一种行为不当,亦不认为其行为会影响作为港大教师身份的教学质素。
信件又提到,根据大学条例第12(9)条,“除非经过充分调查事实并收到教务委员会调查结果的建议后,教委会认为有充分理据终止教师的任期,否则校委会不应终止任何老师的任期。”而教委会经调查后而作出不会终止任期建议,校委会不应挑战,期望最终会作出诚信、客观及公正的决定。
倘解雇戴会考虑进一步行动
港大学生会会长叶芷琳表示,如校委会明天推翻教委会建议,势令外界质疑涉及政治考虑,学生会会发联署声明,冀引起社会及学界关注,再视乎情况考虑下一步行动。
叶又质疑,校委会并非首次因政治考虑作出干预,2015年港大副校任命风波中,由特首委任的校委会主席李国章为首,拒绝了陈文敏的任命,认为是开了政治干预的先例,过往未曾听闻有校委会决议成功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