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入境处:雇主为外佣申签证须签承诺书 负担来港检测费
本地爆发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由本周六(25日)零时零分起,抵港人士倘在14日内曾到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及南非等国家停留,须出示相关病毒阴性检测证明。入境事务处今日(21日)表示,雇主为外佣申请签证时,而其外佣将于本周六或以后抵港,须签署及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安排外佣来港时,会遵守相关指明及承担核酸检测费用。
▼第三波疫情 第二轮新措施▼
劳工处在本月18日透过新闻公报提醒外佣、雇主及职业介绍所留意上述指明,而就指明适用的外佣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一) 一份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载有有关外佣姓名及身份证/护照号码的、显示以下事宜的中文或英文函件或证明书:
(a) 有关外佣已接受一项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内,取自有关外佣的;
(b) 对该样本进行的检测是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测试;及
(c) 有关外佣的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结果呈阴性;
(二) 由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并载有有关外佣姓名及身份证/护照号码的相关化验报告的正本;
(三) 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所在地方的政府有关当局发出的一份中文或英文函件,证明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获该政府承认或核准;及
(四) 有关外佣在香港酒店预订房间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其租住期间为自有关外佣抵达香港当日起计的不少于14日。
入境处表示,会就外佣签证申请作出相应安排,雇主为外佣申请签证时,包括已递交但有待批核或签发签证的申请,而其外佣将于本月25日或以后抵港,雇主须签署及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会为其外佣作出相关的病毒检测及酒店检疫安排,并且会负责相关费用。有关安排即时生效,雇主如违反承诺,其外佣有机会被拒入境香港,日后申请聘用外佣亦可能被拒。
入境处提醒,市民可于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hkt/forms/hk-visas/foreign-domestic-helpers.html下载有关承诺书,亦可于入境处总部及各分处免费索取。至于有关外佣签证申请查询,可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有关雇佣权益的查询,则可致电劳工处的外佣专线2157 9537(由“1823”接听)或电邮至fdh-enquiry@labour.gov.hk。